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新榮區林業局的基本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指南并適時更新。
新榮區林業局信息公開采取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種方式。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依據《條例》第三章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
(二)公開方式
新榮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s://www.xr.gov.cn)。
(三)政府信息的分類和編排體系
主動公開信息按照主題和體裁進行分類編排,將公開的政府信息劃分為若干類別,在各類別下分別顯示相關的信息條目;編排體系包括索引號、發布單位、文號、發布日期等內容。
(四)公開時限
主動公開的信息,將在該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法律、法規對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申請獲取新榮區林業局制作的除主動公開以外的基本信息,申請人可以向新榮區林業局提出信息公開申請。新榮區林業局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申請的提出
申請人向本單位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新榮區林業局信息公開申請表》。(《新榮區林業局信息公開申請表》復制有效,下載鏈接見本文末尾)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應“一事一申請”,并對所需信息描述詳盡、準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該信息的提示。
(二)申請的方式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本單位受理機構代為填寫信息公開申請,并對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如申請人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證件名稱及號碼、聯系方式等)做好記錄。
2.通過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網絡下載或到受理機構領取申請表,填寫后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申請人提出申請的,應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受理機構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受理機構:新榮區林業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新榮區開元南路67號;
郵政編碼:037002
受理時間:正常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機構聯系電話:0352-8608860。
(三)申請的處理流程
1.審查
本單位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應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
申請人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受理機構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要求的答復部門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公開權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2.登記
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申請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即時登記,并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順序進行處理。
3.答復
受理機構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答復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條例》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公開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單位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就申請人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8)申請公開信息的公民存在閱讀困難或者視聽障礙的,本單位應當為其提供必要的幫助。
三、工作機構
新榮區林業局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信息公開工作。
工作機構:新榮區林業局辦公室
聯系電話:0352-8608860
辦公地址:新榮區開元南路67號;
郵政編碼:037002
辦公時間:正常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四、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未按照要求主動公信息或者對信息公開申請不依法答復處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在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新榮區林業局歡迎社會各界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并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以便我們不斷改進工作,提高政務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