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依法獲取新榮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兩項條例制定本指南。
新榮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信息公開采取主動公開方式和依申請公開兩種方式。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新榮政府信息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新榮區政府網站上查詢。
(二)公開方式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主要通過統一的新榮區政府網(http://www.xr.gov.cn/xrqrmzfz/zwgk/zwgk.shtml)開設的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的欄目平臺公開。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將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最晚將在自該政府信息形式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做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
新榮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二)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須填寫《大同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在受理機構領取或在政府門戶網站上下載,復制有效。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該信息的提示。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選擇下述兩種形式提出: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大同市新榮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書面填寫《申請表》,提出申請。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本機關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后,可以通過傳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如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三)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請人補正。
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將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因特殊原因,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本機關將報主管領導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本機關將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據下列情況分別答復:
1.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屬于公開范圍的,將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和途徑;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屬于公開范圍的,但其中含有不應當公開內容的,如能夠作區分處理,將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和途徑;如不能夠作區分處理,將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屬于依法非本機關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將告知申請人該機關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5.申請公示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
6.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四)收費標準及減免規定
本局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的標準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外,不收取其他費用。申請公開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五)申請公開信息的公民存在閱讀困難或者視聽障礙的,本單位應當為其提供必要的幫助。
二、監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舉報。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三、聯系方式
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新榮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咨詢電話:0352-8608949
投訴電話:0352-3074188
傳真:0352-8608949
郵箱:dtsxrxzspj@163.com
郵編:037002
地址:大同市新榮區府西街9號政務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