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關于成立新榮區消防安全委員會的通知》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加強全區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推動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聯勤聯動、信息共享、協調配合、運轉高效的消防工作新機制,成立大同市新榮區消防安全委員會。
一、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山西省消防條例》
4、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
5、《山西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
二、機構及成員
主 任:孫利生 區委常委、副區長
副主任:劉 印 區政府辦副科級干部
王永剛 區應急管理局局長
楊 磊 區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
成員單位:區政府辦、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委統戰部、新榮經開區管委會、區委政法委、區發改局、區教育局、區科技局、區工信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新榮分局、區住建局、區交通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林業局、區商務局、區文旅局、區衛體局、區應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行政審批局、區能源局、市公安局新榮分局、交警十大隊、區消防救援大隊、區市政中心、區審計局、區新聞中心、新榮供電公司、新榮鎮、花園屯鎮、古店鎮、堡子灣鄉、西村鄉、破魯鄉、郭家窯鄉、御河街社區、開元南路社區、開元北路社區、迎賓南路社區、長城東街社區。
區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楊磊同志兼任。辦公室成員由各成員單位分管領導擔任。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組織抽調各部門成員開展聯合督導、集中檢查、工作調研等。區消防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領導調動時,由新任命的領導自然接任。
三、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相關消防法律、法規,研究制定適應本區消防工作情況的措施、意見;
(二)組織制定本區消防工作年度計劃;
(三)指導成員單位健全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四)組織、指導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專項治理、社會化消防宣傳教育、火災事故調查等工作;
(五)協調解決全區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消防裝備建設、消防隊伍建設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等重大問題;
(六)提請區政府對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情況開展督查、考核,并負責具體實施;
(七)組織開展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對未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的下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進行約談、督辦;
(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務。
四、區消防安全委員會議事規則
(一)消防安全委員會會議原則上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主要研究部署全區消防安全重大問題;
(二)消防安全委員會會議的議題、議程由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主任或副主任決定,會議原則上由主任組織召開,也可由主任委托副主任代為組織召開;
(三)消防安全委員會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以會議紀要的形式印發各成員單位,涉及重大事項的提請上級部門研究解決,各成員單位應按照部門職責,分工協作,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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