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新榮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榮區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辦發〔2024〕21號
各鄉(鎮)、各有關單位:
《新榮區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大同市新榮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6月25日
大同市新榮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6月25日印發
新榮區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山西省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實施方案》和《大同市關于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實施方案》(同政辦發〔2023〕51號)的要求,為切實推動新時代新榮區水土保持高質量發展,結合全區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大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關于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實施方案》(同政辦發〔2023〕51號)總體目標為根本任務,緊緊圍繞以京津冀永定河上游水源涵養區、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區為抓手,全方位推動新榮區水土保持高質量發展。
(二)目標任務。到2025年水土保持體制機制更加健全,工作體系更加完善,管理效能進一步提升,重點區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人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水土流失狀況持續改善,全區水土保持率達到85.78%。以開展整區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試點工作為契機,打造高質量精品小流域。到2035年,系統完備、協同高效的水土保持體制機制全面形成,重點地區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人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生態系統水土保持功能顯著增強,全區水土保持率達到86.28%。
二、全面加強水土流失預防保護
(三)科學實行水土保持空間管控。落實水土保持空間管控制度,在全市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重點治理區和水土流失嚴重、生態脆弱區劃定范圍的基礎上,細化全區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重點治理區和水土流失嚴重、生態脆弱區范圍,實行差別化預防保護治理措施。將重點預防區和水土流失嚴重、生態脆弱區以及境內萬泉河、御河、淤泥河、圈子河等主要支流河流源頭區、重要水源地等水土保持生態功能重要區域和水土流失敏感脆弱區域,適時納入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管控。制定涉及基礎設施建設、礦產資源開發、城鎮建設、農林開發、土地整理、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方面規劃,在實施過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必須在規劃中提出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的對策和措施。
(四)加大人為水土流失源頭管控。加強對存在崩塌、滑坡危險區和泥石流易發區域的管控,依法禁止在以上區域從事取土、挖沙、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動。在山區、丘陵區、風沙區以及水土保持規劃確定的容易發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區域開辦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產建設項目,生產建設單位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同級審批部門審批,并按照經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措施。
(五)加強重點區域預防保護措施。加大對全區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大力推進全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等區域一體化生態保護和修復。以自然保護區、重點林區、草原及草甸區、河流源頭區、水源涵養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以及水土流失潛在危險較大的其他區域為重點,大力開展封育保護,加強原生林草植被和生物多樣性保護,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提升水源涵養能力。對暫不具備水土流失治理條件的裸露基巖區域和因保護生態不宜開發利用的區域,加大保護力度,促進生態自然修復。
(六)鞏固提升生態系統水土保持功能。把鞏固提升農林草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作為水土流失預防保護的重點。持續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完善農田防護林網和灌溉排水體系,加強面源污染防治,健全耕地休耕輪作制度,強化耕地質量、數量、生態保護與提升,提高農田土壤蓄水保土能力。嚴禁在25度以上的坡面開墾種植農作物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天然林和草原保護修復,落實森林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開展森林草原生態系統水土流失狀況的監測評估,充分發揮林草水土保持功能及碳匯功能,提升森林草原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大力推進區域水土保持和生態修復,保持區域山水生態的原真性和完善性,促使區域生態系統的美麗和宜居,推動綠色、生態旅游、生態文明健康發展。
三、依法嚴格人為水土流失監管
(七)分區分類精準監管。依法落實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針對不同區域、不同行業特點,明確差異化針對性要求,分類精準加強水土保持方案全鏈條全過程監管。開展人為水土流失危害調查和鑒定評估工作,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加大對造成水土流失及破壞生態行為的懲治力度。持續推進水土保持審批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八)創新和完善高效監管方式。建立健全以遙感監管為基本手段、重點監管為補充、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充分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大數據、“互聯網+監管”等手段,全覆蓋、常態化開展水土保持監管。積極推行基于企業自主監控的遠程視頻監管,移動監管等非現場監管模式,依托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監管服務平臺,建立新榮區智慧水務信息平臺水土保持監管內容,健全對人為水土流失風險的跟蹤預警模式,提高水土保持監管精準化、智能化水平,推動實現無風險不打擾、低風險預提醒、中高風險嚴監控的高效監管模式。加強水土保持監管能力建設,提高監管專業化水平和現代化科技手段應用能力,保障必要的經費和裝備投入。
(九)健全多方聯動協同監管機制。建立部門間協同監管和聯動執法機制,依托政務服務平臺,建立完善監管信息共享、違法線索互聯、案件通報移送等互聯機制,暢通公眾監督和舉報渠道,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建立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管清單制度,各行業主管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生產建設項目事項全部納入監管清單,水行政主管部門發揮水土保持監管事項牽頭協調作用,各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本行業生產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督促生產建設單位自覺履行水土保持法定職責。進一步完善水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與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協作機制,暢通案件通報移送渠道,加強跨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執法,查處典型違法行為,充分發揮司法保障監督作用。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溝通,及時將發現的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十)全面實施水土保持信用監管。常態化開展水土保持信用評價,充分發揮信用監管在水土保持強監管中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實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信用監管“重點關注名單”和“黑名單”制度,嚴格評價標準,規范認定程序,公開認定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強化信用評價結果共享運用,實行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和激勵懲戒制度,督促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參建單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責任。
(十一)強化生產建設單位責任落實。生產建設單位應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責任,嚴格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未編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經批準的生產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水土保持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未通過的生產建設項目不得投產使用。主體工程要大力推行綠色設計、綠色施工,建設綠色工程,嚴格控制耕地占用和地表擾動以及棄土棄渣,嚴禁濫采亂挖、亂堆亂棄,全面落實表土資源的保護和棄渣綜合利用,最大限度減少水土流失。
四、全面推進水土流失綜合治理
(十二)大力推進小流域綜合治理提質增效。打造一批整溝、整村、整鄉一體化全面綜合治理精品小流域。以山清、水凈、村美、民富為目標,以水系、村莊和城鎮周邊為重點,大力開展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將小流域治理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鄉村振興規劃,建立統籌協調機制。
(十三)加快淤地壩除險加固提升改造。對全區10座淤地壩開展鑒定,對存在病險及老舊問題的淤地壩,加快除險加固和提升改造。
五、拓展水土保持功能
(十四)強化非煤礦山水土流失治理。加強對全區非煤礦山生態治理修復,打造綠色礦山發展示范區,努力建設生態安全格局。
(十五)助力鄉村振興。統籌抓好傳統文化村落保護、新時代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美麗鄉村建設工作,貫徹城鄉融合理念,堅持治山治水治窮致富一體化,構建“水保+”經濟發展模式,在鄉村振興中發揮水土保持優勢。緊密結合自然條件和經濟產業發展布局,推動畜牧、設施蔬菜、有機旱作(雜糧)、西梅等特色主導產業形成規模,大力實施綠色產業型生態清潔小流域。以水系、村莊及城鎮周邊為重點,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對村莊荒地、裸地及“四旁”地綠化美化植被建設,打造和諧宜居型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美麗宜居村落。在重點河源區、水源保護區建設水源保護型生態清潔小流域。
(十六)助推生態旅游。依托綠水青山、田園風光及民俗文化等優勢,以萬泉河、御河、淤泥河等河流沿線為重點區域,推動森林,河流、濕地等富氧生態建設,大力發展休閑康養型生態清潔小流域。圍繞長城沿線、森林地質公園、山體水系等,優化樹種、林分、林相設計,以景區為中心,大力實施綠化、美化、彩化、凈化,完善生態基礎設施建設,打造生態旅游型生態清潔小流域,彰顯自然景觀的生態旅游品牌。
(十七)推進城市水土保持功能。緊密圍繞城鄉發展布局,大力開展城市水土保持建設及管理,強化綠地、水體保護,統籌保土、蓄水和城市綠化美化,結合城市濕地、公園綠地建設規劃,打造城市內外綠地、河湖水系連通,建設海綿城市。
六、強化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
(十八)健全水土保持規劃體系。認真落實省、市水土保持規劃,組織修訂《新榮區水土保持規劃(2022-2035年)》,完善區域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重點治理區和水土流失嚴重、生態脆弱區范圍劃定,科學確定土壤侵蝕模數,明確水土流失防治布局和任務,強化水土保持規劃空間約束和管控力度,加強規劃實施跟蹤監測評估。
(十九)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規劃實施。以流域為單元,相關部門要組織編制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工作方案,明確建設目標、建設內容、任務分工和資金籌措等,并納入本級水土保持規劃。
(二十)完善水土保持建管機制。創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組織實施方式,優化水土保持項目審批程序。采取“水土保持+產業導入”方式,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積極推行以獎代補、以工代賑等建設模式,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水保專業隊、專業合作社等組織參與水土保持工程建設。堅持“誰治理、誰受益”原則,按照“誰使用、誰管護”和“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管護主體,落實管護責任。
(二十一)強化淤地壩安全運用。落實鄉(鎮)政府、村委會對淤地壩安全運用管理主體責任。劃定淤地壩管理和保護范圍,定期開展質量檢查和風險隱患排查,加強淤地壩“三個責任人”安全運用管護,加強“四預”能力和重要淤地壩安全監測、預警設施建設。
(二十二)加強水土保持責任考核。嚴格落實水土保持目標責任制和考核獎懲制度,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及責任追究、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參考。
(二十三)組織開展水土保持監測評價。充分運用國家水土保持監測站點布局,開展水土流失動態監測,加強監測站點運行管護。強化監測成果分析評價,為水土保持綜合治理、預防監督、動態監測和科學研究提供有力支撐。
(二十四)全面推動水土保持科技創新。強化水土保持科學研究,圍繞水土流失規律和機理等,大力開展水土保持基礎理論和應用技術研究。積極開展水土保持高新科技攻關,爭建水土保持重點實驗室、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等科技創新平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
七、保障措施
(二十五)強化組織領導。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建立區水土保持聯席會議制度,區水務局要切實履行好牽頭組織和統籌協調作用,發改、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林業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加強規劃銜接、政策協同、項目互補,推動各項重點任務落實。
(二十六)強化投入保障。積極爭取中央、省級資金,區水務局要多渠道籌措水土保持投資。鼓勵運用產權激勵、金融扶持等政策,支持引導社會資本和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水土流失治理。對開展水土流失治理達到一定規模、治理效果好的實施主體,依法依規給予一定規模和期限的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從事相關產業開發。將侵蝕溝治理形成的可以長期穩定利用的耕地,納入交易平臺,用于耕地占補平衡。鼓勵和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捐贈、資助等形式參與水土保持工作。
(二十七)強化示范引領。加強水土保持科普宣傳和文化建設,以陽高縣“全國水土保持示范區”為引領,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創建標準,推進新榮區水土保持示范創建工作。
(二十八)強化宣傳教育。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水土保持宣傳教育,普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將水土保持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黨政領導干部培訓體系,強化以案釋法、以案示警,引導全社會強化水土保持意識。
附件:1.新榮區水土保持重點工作任務分工表
2.新榮區水土保持率目標值表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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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榮區水土保持重點工作任務分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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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工作任務 |
牽頭單位 |
配合單位 |
全面加強水土流失預防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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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細化全區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等范圍,實行差別化預防保護和管控 |
區水務局 |
區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新榮分局、各鄉(鎮) |
2 |
將水土保持生態功能重要區域和水土流失敏感脆弱區域適時納入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管控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水務局 |
3 |
可能造成人為水土流失相關規劃審批銜接 |
涉及水土流失相關規劃的主管部門 |
區水務局、各鄉(鎮) |
4 |
加大人為水土流失源頭管控 |
區水務局 |
區自然資源局、生產建設項目行業主管部門 |
5 |
推進全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等區域一體化生態保護和修復 |
區自然資源局 |
市生態環境局新榮分局、區林業局、區水務局、各鄉(鎮) |
6 |
對自然保護區、重點林區等區域開展封育保護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水務局、區林業局、相關鄉(鎮) |
7 |
對暫不具備水土流失治理條件的區域加大保護力度 |
區水務局 |
區自然資源局、各鄉(鎮) |
8 |
鞏固提升農林草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 |
區農業農村局及區自然資源局 |
區水務局、區林業局 |
9 |
持續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完善農田防護林網和灌溉排水體系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水務局、各鄉(鎮) |
10 |
加強天然林和草原保護修復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水務局、區林業局、各鄉(鎮) |
11 |
開展森林草原生態系統水土流失監測評估 |
區水務局 |
區自然資源局、區林業局 |
12 |
推進城市水土保持和生態修復,推動綠色城市建設 |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
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區自然資源局、區林業局、各鄉(鎮) |
依法嚴格人為水土流失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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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依法落實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加強水土保持監管 |
區水務局 |
生產建設項目行業主管部門 |
14 |
開展人為水土流失危害調查鑒定評估,加大懲治力度 |
區水務局 |
生產建設項目行業主管部門 |
15 |
推進水土保持審批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 |
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
區水務局 |
16 |
建立新型監管機制,加強水土保持監管能力建設,全覆蓋、常態化開展水土保持監管 |
區水務局 |
—— |
17 |
建立部門間協同監管和聯動執法機制,完善水土保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機制 |
區水務局 |
區人民檢察院、區人民法院、區公安局、區司法局、生產建設項目行業主管部門 |
18 |
建立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管清單制度 |
區水務局 |
生產建設項目行業主管部門 |
19 |
開展水土保持信用評價,落實“兩單”制度,實行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和激勵懲戒制度 |
區水務局 |
—— |
20 |
嚴格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 |
區水務局 |
生產建設項目行業主管部門 |
全面推進水土流失綜合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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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確定新榮區為開展整區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試點 |
區水務局 |
區自然資源局、區林業局、區農業農村局 、區鄉村振興局、各鄉(鎮) |
22 |
打造3條高質量精品小流域,大力開展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 |
區水務局 |
區自然資源局、區林業局、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相關鄉(鎮) |
拓展水土保持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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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強化非煤礦山水土流失治理,打造綠色礦山發展示范區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水務局、相關鄉(鎮) |
24 |
發展兼具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特色主導產業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自然資源局、區林業局、區鄉村振興局、區水務局 |
25 |
改善鄉村人居環境,建設美麗宜居村落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水務局、區鄉村振興局、各鄉(鎮) |
26 |
助推生態旅游品牌建設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林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文化和旅游局、區水務局、各鄉(鎮) |
27 |
打造城市內外綠地、河湖水系連通,建設海綿城市 |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
區自然資源局、區林業局、區水務局、各鄉(鎮) |
強化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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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制定、修訂水土保持規劃,強化水土保持規劃空間約束和管控力度 |
區水務局 |
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自然資源局,區林業局、各鄉(鎮) |
29 |
以流域為單元,編制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工作方案 |
區水務局 |
各鄉(鎮) |
30 |
采取“水土保持+產業導入”方式,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
區水務局 |
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自然資源局、區鄉村振興局、各鄉(鎮) |
31 |
積極推行以獎代補、以工代賑等建設模式 |
區水務局 |
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各鄉(鎮) |
32 |
嚴格落實水土保持目標責任制和考核獎懲制度 |
區水務局 |
協調機制成員單位、各鄉(鎮) |
33 |
加強監測站點運行管護,強化監測成果分析評價 |
區水務局 |
—— |
34 |
強化水土保持科研,健全智慧水保,完善水土保持數據庫 |
區水務局 |
區科技局 |
35 |
鼓勵企業、高校、科研等機構,積極開展水土保持高新科技攻關 |
區科技局 |
區水務局 |
36 |
強化草原植被的管理,預防和治理人為的破壞,按職責實施禁牧、輪牧、休牧制度 |
區林業局 |
區自然資源局、區水務局、各鄉(鎮) |
37 |
做好新聞宣傳工作,加大廣播電視新聞節目創作力度,辦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水保新聞節目 |
區融媒體中心 |
區融媒體中心、區水務局、各鄉(鎮) |
38 |
及時實現征管信息實時共享,并將計征、繳款明細信息通過互聯互通系統傳遞給財政等相關部門 |
國家稅務總局新榮區稅務局 |
區財政局、區水務局、各鄉(鎮)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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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榮區水土保持率目標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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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級行政區 |
水土保持率目標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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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
203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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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榮區 |
85.78 |
8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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