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合并到新榮區計劃統計委員會,1993年8月分離后單設統計局。
新榮區統計局是區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區統計局共有行政編制7人,在編人員5人、工勤1人,下屬事業單位社會經濟調查中心,共有事業編制10人,在編人員8人。現任黨組書記、局長1名,黨組成員、副局長2名。
統計局主要職責是:
1、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制定全區性的統計工作規劃和全區統計調查規劃,指導全區統計工作。
2、根據區域發展戰略和科學決策的需要,核算全區地區生產總值,匯編提供全區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3、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方面的統計數據。
4、組織實施農林牧漁、工業投資、能源、建筑業、科技、批發和零售業、住宿餐飲業、房地產、人口、固定資產投資、勞資等社會服務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區基本統計數據,定期公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和統計信息。建立部門間統計信息共享和發布機制。
5、組織全區各部門經濟、社會發展、科技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編印全區性的統計資料。
6、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提供咨詢建議。
7、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組織統計制度方法培訓、規范統計業務基層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其它調查活動。
8、協助管理鄉鎮、網絡直報企業統計站,指導全區統計專業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區統計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的上報工作。
9、建立并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系統,組織協調和管理各鄉鎮、聯網直報企業的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及運行規則,指導全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10、宣傳貫徹《統計法》和《統計法實施條例》,依法開展統計執法。
11、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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