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信息分類:
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與保障
發布機構:
發布日期:
2024-08-30
標題:
新榮區審批局政府信息公開審查制度
文號:
時效:
新榮區審批局政府信息公開審查制度
發布時間:2024-08-30
來源: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第一條?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的真實、及時、有效、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舉報。
第三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四條?信息發布機關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
(一)擬定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
(二)將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送分管領導審核;
(三)將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送主要領導審定簽發;
(四)擬公開信息的內容需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的應當送交主管部門審批,擬公開信息的內容涉及其他部門的應當與有關部門進行溝通、確認。
第五條?經審查發現有以下情形的政府信息,不得公開: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
(二)涉及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后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三)涉及個人隱私或者公開后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權造成不當侵害的信息;
(四)公開后將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信息;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公開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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