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榮區2025年公益性崗位公開招聘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公告
為全面、深入落實國家、省、市關于穩就業、促就業的決策部署,切實將就業扶持政策以及就業援助月計劃精準、高效地落到實處,聚焦就業困難人員,全力拓寬其就業路徑,助力緩解就業壓力,推動他們盡快實現就業與創業,持續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秉持“面向社會、公平招聘”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具有全日制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歷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即可報名:
1、畢業1年后未就業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2、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3、農村脫貧家庭(含防返貧監測對象)的;
4、殘疾人;
5、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二、人員待遇
1、公益性崗位為全日制用工。用人單位依法與公益性崗位人員簽訂書面勞動協議,并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2、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合同期限不超過三年,合同期滿后終止勞動關系,不得重復享受公益性崗位政策。
3、公益性崗位人員應當由本人承擔招用單位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不得委托他人頂替。
4、用人單位負責公益性崗位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考核辦法,確定公益性崗位人員工作職責,實行考勤制度。
5、用人單位與公益性崗位人員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公益性崗位人員工作期間主動辭職、被辭退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再享受公益性崗位安置政策。
6、公益性崗位人員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7、公益性崗位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停止發放各項補貼:
a、通過其他途徑實現就業的;
b、按規定退出公益性崗位的;
c、因病、非因工負傷等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超出規定期限的;
d、無故曠工連續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
e、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管理制度的;
f、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g、其他法定情形不適宜或無法繼續工作的。
8、用人單位與公益性崗位人員解除勞動合同的,在一個月之內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三、報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地點:大同市新榮區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新榮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咨詢服務電話:0352-8608760
2、報名時間:2月25日---4月1日(工作日),部分崗位延遲至6月1日。
3、報名時攜帶材料:
所有報名人員均需提供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戶口簿的原件和復印件、《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表》、《公益性崗位招聘就業困難人員個人申請表》(表格在報名時領取)。
根據不同就業困難類型情況,報名人員還需分別提供以下資料:
a、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證》(一年以上失業登記狀態);
b、享受低保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
c、農村脫貧家庭(含防返貧監測對象)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農村脫貧家庭(含防返貧監測對象)的證明材料;
d、殘疾人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原件及復印件;
e、城鎮零就業家庭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的原件和復印件(未婚提供本人父母及其他勞動年齡內家庭成員、已婚提供結婚證及配偶有關證件、《就業創業證》(失業登記狀態)。
四、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招聘的形式,報名人員請攜報名資料至區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報名,工作人員接收資料后即查閱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與符合條件的公益崗報名人員進行現場溝通,根據報名人員的崗位需求、學歷、專業、居住地等要素指導擇崗。報名資料匯總后呈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再會同用人單位按照公開公平的原則擇優確定聘用人員。確定聘用人員后,進行公示(五個工作日)后聘用的公益性崗位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五、注意事項
報名人員所提供的報名資料應當真實有效,嚴禁弄虛作假,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名者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取消報名資格;請應聘者填報有效的通訊號碼,期間保持通訊暢通,便于工作人員通知聘用入職事宜,因通信不暢等原因導致的聘用入職延誤則視為報名者自動放棄。
期間工作日請致電上述第三公布的招聘工作電話接受報名者本人咨詢。
新榮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新榮區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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