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家窯鄉(xiāng)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21年度,我鄉(xiāng)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大同市新榮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著力健全完善信息公開工作體系,強化信息公開載體建設,在區(qū)政府辦的精心指導下,結合工作實際,制定郭家窯鄉(xiāng)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和人員設置情況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是加強政府自身建設、促進依法行政的一項重要舉措,是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潔政府的一項重要內(nèi)容。2021年,郭家窯鄉(xiāng)認真貫徹落實《信息公開條例》的各項規(guī)定,成立了郭家窯鄉(xiāng)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格局,成員從各部門抽調(diào),確定黨政辦公室是全鄉(xiāng)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要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xié)調(diào)、監(jiān)督全鄉(xiāng)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以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序開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情況
為確保我鄉(xiāng)政府信息公開標準化和規(guī)范化的提升,根據(jù)自身職責推動完善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從制度上保證我鄉(xiāng)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diào)、推進和監(jiān)督, 依法保障公眾合理信息需求,著力提升水平,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三)強化督促檢查,確保政府信息公開落實到位。為切實做好政務公開工作,深化主動公開內(nèi)容,我鄉(xiāng)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各村集中公開和分別公開信息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確保各項準備工作和措施落實到位。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督查指導,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xiàn)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對于出現(xiàn)問題的方面,給予通報和追究責任,促進信息公開工作有序、有效開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發(fā)布協(xié)調(diào)與處理機制,保證行政機關發(fā)布的政府信息準確一致。
(四)認真梳理公開目錄,按要求做好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全面梳理了政務公開目錄,收集、整理各類政務公開信息,并確定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上的政務公開目錄,按照目錄要求收集公開信息并在網(wǎng)上公開。同時,嚴格遵循“誰公開、誰審查、誰負責”原則,確保了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扎實有效開展。健全完善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guī)范化水平。
(五)推進政務公開各項工作的情況。我鄉(xiāng)貫徹落實《條例》、上級相關文件以及國家、自治區(qū)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推進政務公開各項工作。2021年以來,我鄉(xiāng)共辦理回復“12345”政府服務熱線123條,在收到群眾反映的問題后,由各分管領導牽頭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了核實處理,并及時回應群眾,將可能出現(xiàn)的矛盾糾紛化解在了萌芽階段,有效提高了群眾的滿意度。
(六)我鄉(xiāng)202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202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0件。
(七)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2021年,我鄉(xiāng)嚴格按照《條例》的規(guī)定公開政府信息,沒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訴的情況發(fā)生。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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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本年新 制作數(shù)量 |
本年新 公開數(shù)量 |
對外公開總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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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章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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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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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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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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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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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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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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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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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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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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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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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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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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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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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采購項目數(shù)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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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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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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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 企業(yè) |
科研 機構 |
社會 公益 組織 |
法律服 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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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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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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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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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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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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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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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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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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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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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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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nèi)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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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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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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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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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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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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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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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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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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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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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nèi)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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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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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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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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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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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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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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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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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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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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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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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jīng)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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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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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下一步計劃
2021年,我鄉(xiāng)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還存在一些問題有待改進:一是宣傳和引導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還有待創(chuàng)新,隊伍建設還有待進一步加強。二是政務公開監(jiān)督機制還不健全;2022年,我鄉(xiāng)將繼續(xù)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認真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進一步提高對政務公開和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繼續(xù)加強對政務公開和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將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全鄉(xiāng)總體工作,一并抓好、落實好,不斷提升服務質(zhì)量和服務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1年,我鄉(xiāng)沒有接收到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無不予公開、無法提供、不予處理的情況。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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